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

德里达与解构主义

德里达的解构主义Deconstructionism: 意在揭示和改变现有体系中的权力不平衡 [the undoing (to change) of a system to reveal what is has repressed or excluded]。他讨伐的是作为欧洲哲学基础的Logocentrism: the view that there is an order of meaning, truth, logic, logos, which serves as foundation.

现有的体系在德里达的眼中中阶层化的(hierarchical),有一对一对的binary pairs,如meaning/form, essence/accident, reality/phenomenon,并且认为前者是后者的核心与本质,而后者只是前者的表象。德里达的解构就是要把这种权力关系打破,然后颠倒过来(turn the hierarchy upside down)。也就是displacement 和 reinscription。他在讨论语言和意义的关系时认为,很多人认为是意义生产语言,这是错误的,实际上是语言创造的意义。语言所表述的词汇,在不同情境下生产出来,具有不同的意义,这些意义是由multiple differential network中的interrelationships决定的。德里达创造出一个与"different"并置的"differance"。后者包含的意义在于,一方面德里达承认内在二元对立的不同,但这种对立不同是随着时间和情境的变化而改变的。differance=differ+defer,不同并不是绝对永恒的。

如果比较福柯和德里达的后结构主义观点,两者是存在不同的。福柯分析discourse时重视围绕建构它的外在权力体系(outside context of power relations),而德里达对meaning的分析,则更关注其内在的结构,认为它内在的存在着矛盾,有内在的权力不平衡,有可能breakdown,有可能可以被倒置,但不太关注外在权力的影响。

关于德里达之解构主义,它的理论和政治立场并不是中立的,它揭示权力不平等的同时试图颠覆已有的权力格局,将它倒置到一个新建的阶层化格局里,造成新的权力不平等。它在批判西方中心的哲学思维基础,即相信存在一个二元对立的内在本质的思维时,同样也借助于这种思维,于是陷入自设的困境中。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